受理范围:台湾团体或个人来杭开展讲学、交流活动所需材料:1、 主办单位申请报告;2、 台湾团体或个人的背景情况;3、 台方来杭人员名单;4、 交流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受理处室:交流处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