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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杭州市市直单位职能目标进行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6-28         信息来源:市考评办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2021年度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21〕25号)和市考评办《关于印发2021年度综合考评相关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通知》(杭考评办〔2021〕2号)精神,2021年度部门履职相关内容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形式,涉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已列入“重点攻坚”“重点专项”除外)、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任务和巡视督察整改目标列入各单位职能目标考核。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市考评办审核、征询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单位修改、核实确认,现将初步审定的2021年度市直单位职能目标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28日之前,向市委办综合考评一处反映。电子邮箱:mbc@kpb.hz.gov.cn。联系电话:85253957、85253971。


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关于对2021年度杭州市 市直单位职能目标进行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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