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台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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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下午,市委台办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第11次专题学习研讨会,主任陆献德主持并领学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办务会议成员、二级巡视员吴海云领学习近平重要署名文章《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第十九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是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重要党内建设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编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口径》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点提示、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副主任石利群、余联科和全办党员干部列席专题学习。 会议强调,全办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要妥善协调处理好涉台投诉信访求助,深入台商台企、台胞台属和基层一线面对面帮助解决问题、办好实事。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广泛凝聚共识,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贡献智慧力量。 会议强调,要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始终着眼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支持鼓励杭台两地文化团体、企业和文化学者、专家、书画家等,常态化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共同赓续中华文脉。 会议强调,机关党总支、各支部和全办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办法》《意见》等重要党内建设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查找纠正不足和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高标准全覆盖从严规范党员管理。 会议强调,全办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对台工作大局,层层压实责任,广泛凝聚合力,携手致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另外,会议还组织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专题研讨,中心组成员分别围绕对台相关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展开分析交流,各处室中心负责同志列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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