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
(二)受理机构。
●网上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受理。
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的机构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联系电话:0571-87229829,传真号码:0571-87229829。通信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13楼,邮政编码:310026,电子邮箱地址:stb@hz.gov.cn。
●当面申请受理。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地址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1:30,13:30—17:00。)
(三)申请的提出。
提出申请公开的公民或法人,可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子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
为提高申请处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在线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可公开,可在网上确认身份后进行查询,或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关窗口领取;如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如实、明确地告知申请人。